上海居住證居住證明要怎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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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為我國的第一大經濟城市正越來越多的吸引越來越多的人來生活、工作,而作為流動型城市,上海對外來人員要求辦理上海居住證居住證明的要求。那上海居住證居住證明怎樣辦理,都有哪些要求,到哪裏去辦理呢。下面小編就帶你瞭解一下相關問題的相關規定。

上海居住證居住證明要怎樣辦理?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號公佈)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保障境內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範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本市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上海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的申辦、發放、使用以及積分管理等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職責分工)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辦法組織實施的綜合協調。

公安部門負責居住登記及《居住證》證件等相關管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居住證》積分等相關管理。

教育、衞生計生、工商、税務、住房城鄉建設、民政、經濟信息化、司法、科技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本辦法相關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辦法在其行政區域內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人才服務中心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證》積分辦理工作。

第四條(信息共享)

本市建立和完善統一的實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

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衞生計生、工商、民政、經濟信息化等部門應當推進部門之間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數據交換,實現境內來滬人員居住房屋、就業登記、社會保險、《居住證》積分、學籍和學歷、工商登記、婚姻登記等人口服務和管理相關信息的共享應用。

第五條(居住登記)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第六條(主要功能)

《居住證》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一)作為《居住證》持有人(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

(二)記錄持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

(三)辦理和查詢個人積分,辦理衞生計生、社會保險、教育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

第七條

《居住證》的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近期照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和簽註有效期限等。

第八條(受理機構)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我們可以看出居住證明除了可以證明居住權,還可以辦理衞生計生、社會保險、教育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也對個人信息在各個相關部門進行了信息共享,更好地建立法治社會。如果你還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也可以電話諮詢本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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