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喪葬費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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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喪葬費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喪葬費需要什麼手續

1、經辦人以單位名義辦理退休的退休人員或本人在單位參保繳費期間去世的人員,都應由單位經辦人辦理;以個人名義退休或個人參保在繳費期間去世的人員,都應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辦理。

2、參保繳費期間死亡若在此期間去世,按照去世時的在職死亡政策規定來辦理。

3、需要材料:

(1) 個人辦理:死亡證明、户口註銷證明、火化證、火化收據(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據)、死者身份證、社保卡、死者養老金存摺或卡、經辦人身份證、經辦人與死者關係證明。

(2) 若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與死者的關係在户口註銷證明裏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機關開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證明要求寫明關係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死者關係),辦理時需法定繼承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辦理。

(3) 農轉非死亡人員需到所在街道辦事處的勞動保障所填寫四份街道辦事處蓋章的《成都市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

(4) 步驟:

①法定繼承人或單位經辦人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社保局辦理撥付手續。

②核實撥付單內容準確無誤後,法定繼承人或單位經辦人簽收撥付單,並留下聯繫電話。

4、注意事項:

① 若退休人員在去世後,未及時到社保局辦理養老待遇終止並存在養老金退發信息的,需帶現金繳納多發養老金後才能辦理撥付手續。現金繳費應注意每天四點以後、每月24日-26日不收費。(各區情況可能不同)

② 若死者存在醫療保險報賬未報完的,需要等待報賬完結後再繼續辦理撥付手續。

③ 辦理完撥付手續後,若醫保卡上有餘留金額,可至醫保局辦理退費手續。

5、養老待遇喪葬補助費與一次性撫卹金撥付標準:

① 喪葬補助費標準: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其中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個月計發。

② 一次性撫卹金標準: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個月計發。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以上就是關於辦理喪葬費需要什麼手續這個問題的解答了,由上面可以看出來,如果退休人員去世了,就要去終止養老金的發放,且醫療保險報賬沒有結束的話,就需要結束後才能繼續養老金的撥付手續,如果最後還有剩,可以去相關部門進行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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