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醫療保險功能激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3W
社保卡醫療保險功能激活
律師解析:激活方法:1,參保人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明原件到對應銀行營業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療保險賬户將恢復正常。
2.在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登記業務,即可直接啟用社保功能。
3.參保人員在醫療保險定點藥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療保險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後,即可啟用社保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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