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病歷一般會保存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5W

根據法律規定,病歷分為三種:
一、住院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於30年,遺失或損壞均為院方責任;
二、在醫院建立檔案的門診病歷,醫院保管時間不得少於15年;
三、由患者保存的門診病歷,包括化驗單、檢查單、掛號票根等,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醫院病歷一般會保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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