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臨時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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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臨時租賃合同
公司租賃車輛合同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郵碼: 中國:   法定代表人:


1、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牌汽車 壹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 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3、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4、租用期定為 2年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5、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6、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7、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8、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知道公司時可以租賃公司職員的車輛的,但是為了使得該職員的權益得到保障,同時也為了避免在日後發生糾紛,在租賃時需要擬定合同,由於租賃車輛發生糾紛的,也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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