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臨時租賃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1W

汽車臨時租賃合同

汽車臨時租賃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約定以下條款:

一、本合同為汽車臨時租賃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租賃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賃費。

二、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期間,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需提前一天以電話的形式預約,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車型和租賃車輛行車的全部路線,行駛所需的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以書面的形式將雙方同意的內容填寫在《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上,並用傳真或其他的書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傳真或其他的書面方式確認。乙方隨時可以核對《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所填寫的內容。

四、付款方式為轉帳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將上一月結租金的發票送至乙方,乙方需在接到發票的5日內以轉帳的方式支付發票上的總租金額,若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 總租金額 * 5% .現金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將上一月結租金的發票送至乙方, 乙方每月將月結租金在5日內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票上的總租金額,若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 總租金額 * 5% .

五、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選用的車型為 ;車輛每日工作時間為十個小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 元,若車輛超時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 元/小時,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收;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需要,導致甲方車輛駕駛人員需在外地住宿的,由乙方支付司機食宿費 人民幣 200 元。

六、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車輛車況狀態良好;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合同所約定的服務期限;所配備的司機服務態度良好,熟悉路程,並保證按時到達。

七、本合同最短期限為一年。在本租賃合同期內,按照《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所列出的行駛區間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司機違法違規行駛,及在禁止停車的場所停車,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九、租賃期間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支付情況以甲方提供的《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為依據。

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達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或照價賠償。

十一、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提供準確的行駛路線並嚴格按照事先雙方協商同意的路線行駛,若乙方要求與《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短租業務流轉表》內容不一致的,需徵得甲方同意。

十二、在租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個小時內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級別的車供乙方使用,但不負責因此對乙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十四、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五、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無法協商,交由合同簽訂地(深圳)的人民法院審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甲方) 代表人 乙方:(蓋章) : (乙方)代人:

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