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而得的賠償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出車禍而得的賠償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出車禍而得的賠償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二款指出:“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2、《民法典》這樣規定的理由是:
因身體傷害所獲得的賠償金與補償金並非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勞動所得,而是為照顧解決夫妻間一方因生活上的特殊需要或健康狀況而作出的賠償或者補償費。
3、因身體傷害所獲得的賠償或補償金,是與身體傷害一方的人身關係具有密切的聯繫,如果喪失了這筆賠償或者補償,有可能致其產生生存危機。
4、因身體傷害所獲得的賠償,是對受害者的撫慰和治療的專門費用,其賠償的對象和條件是特定的。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存入銀行,專門用於治療所用,支付因治療傷害的住院、治療、營養、護理、交通等費用,其中用於贍養老人和孩子的部分,應用於贍養老人和撫育子女。夫妻離婚時,應按《民法典》的規定處理,不得分割,如果夫妻之間有約定,按約定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