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前台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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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前台勞動合同
賓館前台如何籤勞動合同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款: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署的勞動合同中,除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還可以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就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進行自主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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