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由誰來承擔消費侵權的舉證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應當由誰來承擔消費侵權的舉證責任
應當由誰來承擔消費侵權的舉證責任
⒈當發生了侵權案件,一般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消費者就要就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進行舉證
⒉但是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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