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建設工程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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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建設工程工傷保險
建設工程保險的主要特徵包括

(1)承保範圍廣。傳統的財產保險只承保物質標的,而建築工程保險除承保物質標的,還承保責任標的,並對保險事故發生後的清理費用均予以承保,系綜合性保險。


(2)被保險人範圍寬。被保險人可以包括:業主或工程所有人;承保人或分包人;技術顧問等。


(3)保險期限不等。傳統保險的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期滿可以續保;而建築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按工期計算,哪自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為止。特別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項目是分期施工並交付使用,因而各個項目的期限有先有後,有長有短。


我們可以知道,工程保險主要有四類,再可以細分為八類,各工程責任主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購買合適的險種。為了保證在意外事故發省生時,保險公司會承擔責任,在投保人必須如實告知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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