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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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一)提供證件
當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護照)、出生證、户口本等有效證件的正本,由鑑定機構的工作人員核對和驗證身份無誤後,複印存檔,正本當即歸還當事人。
(二)填寫申請表
當事人需要親筆填寫“親子鑑定申請書”,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等。孩子年幼無書寫能力的,可由父母代為填寫,再由孩子按手印確認
(三)拍照
親子鑑定機構給當事人拍照存檔,合影照片將用於親子鑑定報告。
(四)採樣
採集每位當事人的血樣,一般是採手指血或腳指血2至3滴。採血完畢,要求被採血當事人簽名,並由當事人按指紋確認。當事人交付親子鑑定費用。
(五)領取報告
親子鑑定機構在採集當事人血樣後,一般在2周內作出由專家審核並鑑定的親子鑑定報告,然後發給委託單位或委託人,並由專家負責解釋鑑定結果。親子鑑定報告可以憑協議到鑑定中心領取,也可以委託鑑定中心郵寄。
(六)鑑定結果保密
所有親子鑑定當事人的資料均是保密資料,不可泄漏。當事人的檔案資料及鑑定結果保密保存,不對外公開或供任何他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