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親子鑑定的程序、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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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親子鑑定的程序、意思是什麼?

隨着現代社會的不斷髮展和不斷進步,廣大人民的生活質量大大提高,現在社會中經常出現一些做親子鑑定的問題,他們總是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所以要做親子鑑定,那麼,大家知道做親子鑑定的程序和意思是什麼呢?下面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親子鑑定的準備工作

人員準備:(1)被鑑定人應由母-子-可疑父親或父母-子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鑑定者一般要求説明鑑定理由;(2)成年被鑑定人均應自願同意鑑定,14歲以上的青少年應適當徵求其對鑑定的意見;(3)被鑑定人應瞭解自己或近親屬有無遺傳病史,為鑑定提供參考(有遺傳病史的易於基因變異);(4)被鑑定子女年齡一般在半歲以上為好。

資料準備:(1)被鑑定人的身份證(或工作證)、結婚(離婚)證明、孩子出生證(或户口)等證明身份及其相互關係的證件;(2)如系公檢法機關委託的鑑定,出具由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或律師事務所簽發的親子鑑定委託書,註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以及申請原因等。

按照司法鑑定的有關規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數量的血液。一般1-2毫升,理論上一滴血即可。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取口腔脱落細胞、毛髮、胚胎等組織為檢材。司法親子鑑定的費用一般是4000--5000元人民幣(各鑑定機構收費有差異)。

(二)、任何個人都可以要求進行親子鑑定

是否做DNA親子鑑定或個體及家族基因圖譜完全由您個人決定,不需要經其他任何有關部門同意。但如果涉及刑事或民事案件,需要具司法效力的司法鑑定報告,按照國家相應的司法程序,您必須出具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或律師事務所的委託書。

二、個人親子鑑定的程序是什麼,程序是怎樣的?

將個人親子鑑定的程序總結如下:

1、委託單位(人)填寫委託書。委託單位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和律師事務所。

2、自願提供被鑑定人的身份證、出生證,留下複印件。

3、被鑑定人自願照像。

4、抽取被鑑定人的血樣。

5、將標本送交專業技術人員,並簽收。

綜上所述,在我國現代社會中,與之相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我們要學會運用法律的的武器來維護自己,不管是不是親生兒女,你對他擁有撫養權,並且處於多年照顧,除了沒有血緣關係就已經是親生父母了,關於做親子鑑定的程序就説到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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