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電動車追尾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3W
道路交通法電動車追尾
交通法對電動車的定義

根據交通法闡述的電動車是指電動力二輪車,不包括電動汽車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因此,電動車要麼是機動車,要麼就是非機動車。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我們平常説的電動車,如果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就屬非機動車;除此以外的,都屬機動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