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沒出責任認定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交通事故沒出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事故沒出認定書怎麼辦

要根據你自己的情況和相應法律法法規先看看是否有存在認定書延遲做出的情形。若符合延遲情形且過了最長延遲時間認定書依舊沒有做出來,可以向交警隊或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
1、交警應當在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
2、對於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10日內作出;
3、對於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得出結論之日起五日內作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能延遲做出的情形:
1、侵權車輛和侵權者身份不明,即無法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這種情況下責任認定書只能待肇事案偵破後10日內製作,但受害人及其家屬享有向交警諮詢案件偵辦情況的權利,交警部門應當配合告知;
2、案件需要檢驗或者鑑定的,據法律相關規定檢驗或鑑定在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一般期限為20日,超過的需經上一級部門批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3、除了因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外,一般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在10日內製作,需要鑑定或檢驗的一般在20日左右,特殊情況最長的會需要兩個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