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轉讓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8W
異地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東西
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1.雙方持以下材料:
a.雙方户口本;
b.雙方身份證;
c.結婚證;
d.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e.離婚協議書。
到民政局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
3.通過後發給《離婚證》。
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1.雙方持以下材料:
a.雙方户口本;
b.雙方身份證;
c.結婚證;
d.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e.離婚協議書。
到民政局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
3.通過後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