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地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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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地協議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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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地補償

你好,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准文件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徵地要在徵地範圍內對徵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户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徵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建議聘請專業律師團隊維權,如有需要可來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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