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與發明具體的主要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實用新型與發明具體的主要區別

推薦社會進步主要推動力是科學進步,而知識產權又是其中重要的內容,那麼保護知識產權成為現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保護好知識產權,激發了人民發明和創造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區別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當是經過工業方法制造的、佔據一定空間的實體。一切方法(包括產品的用途)以及未經人工製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

與發明相比,實用新型的主要區別在於:

一、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藥品、化學物質、水泥等;

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