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照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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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照肇事逃逸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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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照酒後交通肇事逃逸怎麼判?

醉酒駕駛及飆車行為是刑法修正案8被最新引入刑法的,主要懲罰醉酒駕駛行為本身,不要求有嚴重後果。即要構成該罪要實施危險駕駛行為且只能實施危險駕駛行為。該罪是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已經醉酒仍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一旦醉酒駕車構成嚴重後果的,或因其他交通肇事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應構成交通肇事罪。這裏並不一定強調存在危險駕駛行為,只要有刑法規定的情節即可,如負全責或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形。如果醉酒駕車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節進行處理。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看個人經濟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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