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承租的婚後購買的房屋離婚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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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承租的婚後購買的房屋離婚如何分割
婚前承租的婚後購買的房屋離婚如何分割
1、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儘管該房屋是所在單位出租給其個人居住,個人享有相應的福利性待遇,但其只享有債權和該房屋在出賣時的優先購買權,不享有房屋所有權。通過婚後共同財產購買該房屋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房子歸雙方共同所有。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該房屋仍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我國民法典有明確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用夫妻一方財產購買,由於我國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由夫或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或婚後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通常應認定為個人財產。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公有住房的出售價格中包含了夫妻雙方的工齡折扣等福利待遇,所以婚後以個人財產購買由一方婚前承租房屋的權屬認定問題,摻雜的情況比較多,政策性強。此時,離婚房產如何分割並不是特別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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