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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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弊端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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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協議離婚


(一)協議離婚需要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僅指雙方當事人皆具有中國國籍,並且在中國大陸地區結婚的情形)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證;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協議離婚必須是由雙方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在閲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後,大家應該清楚怎麼協議離婚了吧。與訴訟離婚相比,自然協議離婚確實是要簡單的多,但其中也要滿足規定的條件之後,那麼最終才能離婚成功,夫妻自然也才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如果是選擇訴訟離婚的話,那在手續上面的要求更復雜,而此時要求滿足的條件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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