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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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

很多案件在法院進行判決之後,都會進行申請執行的階段。很多人不知道申請執行也是有時效,錯過時效就不能夠再執行了。那麼申請執行時效是多久呢?申請執行時效是六個月嗎?今天,本站網小編就為您整理了“申請執行時效是六個月嗎”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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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的規定內容

 (一)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
  (二)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三)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
  (四)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的客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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