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投資企業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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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投資企業所得税
中央企業所得税和地方企業所得税的區別?
中央與地方留成不同,一般中央企業全部歸中央,地方企業六成歸中央國税徵收的項目有:1.增值税;2.消費税;3.海關代徵的增值税、消費税、直接對台貿易調節税;4.企業所得税(中央企業所得税,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外資銀行、地方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税);5.證券交易税(未開徵前暫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税);6.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税和外國企業所得及地方附加;7.海洋石油資源開發的各項税收;8.出口產品退税;9.個體户和集貿市場的增值税和消費税;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滯納補税罰款收入;11.鐵道部門、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12.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地税徵收的項目有:1.營業税;2.個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維護建設税;5.車輛使用税;6.房產税;7.屠宰税;8.資源税;9.城鎮土地使用税;10.地方企業所得税;11.印花税;12.筵席税;13.地方税的滯補罰收入;14.地方營業税附徵的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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