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嗎規定了。根據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冷靜 婚姻家庭 民法典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