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書中的財產部分怎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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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中的財產部分怎樣寫
離婚起訴書中的財產部分怎樣寫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法律意見】離婚訴狀書一般用A4紙就可以了。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

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

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等;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就一份好的離婚書來説,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

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

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總之,這部分裏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時所送交人民的名稱,原告自己簽名或蓋章,的時間。

書一式三份,人民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

再加上身份證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等材料一起遞交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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