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嬰兒社保可以辦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一、 出生嬰兒社保可以辦理嗎?

出生嬰兒社保可以辦理嗎?

1、首先要在孩子出生的醫院辦理出生證明,然後攜帶孩子的出生證明以及身份證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奶爸寶媽的都可以)為孩子辦理户口本或添加户口。

2、然後新生兒社保首次繳費需要到當地行政服務大廳社保處繳納當年費用,社保局工作人員會給開具繳費證明。

3、攜帶繳費證明及孩子的户口本,一張白底一寸照片到當地銀行,填表申請辦理醫保卡。

4、由於社保卡製作時間較長,如果臨時急用,可以先到行政服務大廳社保卡經辦信息中心領取臨時醫保卡,時效三個月,到期可以再去更換。

二、《社會保險法》對於社保的規定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税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對於嬰兒社保的辦理,本質上也成年人沒有區別,都是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到社保部門接受審查,符合條件的才可以辦理社保的登記和繳費,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社保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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