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辦理離婚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株洲市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離婚手續怎麼辦理?這是夫妻雙方在要離婚時迫切想知道的事情,法律上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而離婚手續也會因為離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一)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1、申請


(1)雙方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訴訟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1、提出離婚一方起草離婚起訴狀;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