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1000元起訴的話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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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1000元起訴的話要多少錢
什麼是不當得利?

根據我國民法規定,不當得利是債發生原因之一,那麼,什麼是不當得利呢?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難,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必須得弄明白不當得利的概念、特徵,下面,請您隨律師365小編一起來具體看看吧。


一、不當得利的概念


不當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並造成他人損失的法律現象。不當得利屬於事件,因為不當得利本質上是一種利益,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


二、不當得利的具體特徵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延伸補充:


不當得利的返還方式有哪些


①原物返還,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


②作價返還,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


關於價額的計算方法,通説認為,當受益人所受利益為勞務時,其價額為勞務的通常報酬;當原物因附合而喪失所有權時,應以因附合對於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為標準;當原物因他人侵權而滅失時,應以受益人所得賠償額為限;當原物被消耗時,應以消耗時的市場價格為準。


返還不當得利,除返還原來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產生的孳息也應一併返還.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行為引起的一種事實狀態,因不當得利而產生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不當得利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發生的一種法律事實,因其引起此債完全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隻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從上面內容可知,不當得利,簡言之,就是一方得到利益,另一方遭受損失,並且,得利一方並沒有得利的合法根據。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關於不當得利的法律知識,歡迎你隨時到我們律師365官網查閲,我們將盡快為您具體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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