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佔實施權是指專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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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佔實施權是指專利人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專利侵權還可能有兩種特殊情況

1、是被許可人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


2、是專利權人又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


第一種情況,專利權人既可以違約的理由起訴被許可人,也可根據專利的對世權,以違約和侵權的理由將被許可人和其他實施人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種情況專利權人的行為屬於違約,而第三方的行為則侵犯了被許可人的獨佔實施權,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專利侵權。當被許可人起訴第三方時,第三方往往會以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作為抗辯,所以被許可人最好是起訴專利權人違約。第三方若是善意的,即不明知專利權人已與被許可人簽訂了獨佔實施許可合同,則第三方沒有過錯,可不負侵權責任;第三方若是惡意的,即明知專利權人已與被許可人簽訂了獨佔實施許可合同,則第三方應與專利權人一起共同承擔侵權責任。


這都是普遍的認定,但是對於很多時候都是有意外。只是大家普遍的認定而已。訴訟前需要注意什麼?上述已經講的比較清楚了,大家只要注意起訴前的警告就行了。對於專利的保護大家一定要重視,這是對發明者勞動果實的尊重,更是一個社會,一個國家和素質和團結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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