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上課違約責任是瑜伽培訓機構承擔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老師不上課違約責任是瑜伽培訓機構承擔嗎
老師不上課違約責任是瑜伽培訓機構承擔嗎
是培訓機構承擔。
1、培訓機構和消費者是培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按照合同權利義務的相對性,如果老師不上課的話,違約責任理應由培訓機構承擔。
2、在遇到老師不上課時消費者應該及時和對方協商溝通處理。
行動建議:
1、在培訓機構內部,如果因為老師不上課導致培訓機構承擔違約責任的,培訓機構在承擔違約責任之後可以向老師追償。
2、作為消費者最好先收集對方老師不上課導致合同違約的具體情況和證據,然後依法向對方要求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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