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後還要罰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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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後還要罰款嗎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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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後還要賠償嗎

行政拘留後還是要賠償的。

即使是行政拘留後還是需要對於對方進行一定的賠償補償的

行政拘留是接受到行政處罰,是行政責任。當事人違法給他人造成傷害的,在承擔行政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被行政拘留後,,如果對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對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不服的行政訴訟。

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即便是行政拘留了還需要賠償。

拘留與賠償是兩個不同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都是依法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或者將要進行的處罰措施。賠償屬於民事責任的承擔,進行賠償不能替代其他處罰,只是積極賠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且人民法院判決應當賠償的,那麼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判決執行;不按照判決執行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拒不執行判決的情形嚴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公民因為違法的行為而被公安機關直接拘留之後也是需要對他們造成的民事侵害進行賠償,因為受害人並不是只需要當事人被法律制裁就可以抵消其傷害的,還是需要致害人積極地採取賠償的措施才能最後讓受害人傷害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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