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律援助聯席會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3W
國家賠償法律援助聯席會議
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範圍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公佈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的條件、程序、賠償請求人的權利義務等,讓公眾瞭解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相關知識,引導經濟困難的賠償請求人申請法律援助。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時以書面方式告知申請國家賠償的公民,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要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在解答諮詢、轉交申請等方面的作用,暢通“12348”法律服務熱線;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人民法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寬法律援助申請渠道,方便公民尋求國家賠償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對公民提出的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申請,要依法進行審查,在法定時限內儘可能縮短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對無罪被羈押的公民申請國家賠償,經人民法院確認其無經濟來源的,可以認定賠償請求人符合經濟困難標準;對申請事項具有法定緊急或者特殊情況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先行給予法律援助,事後補辦有關手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