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死刑命令已簽發在哪些情況下應該停止執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2W 死刑命令已簽發在哪些情況下應該停止執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但是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停止執行,並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可能有錯誤的;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懷孕。 執行 命令 停止 死刑 死刑辯護 刑事辯護 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