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輪電動車交通法規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四輪電動車交通法規
請問一下電動車交通法規定時速是多少?
下面是關於電動車交通法規定時速的內容。 電動車國家新標準,從2010年1月1日起將實施。標準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範疇”。   城市交通最嚴重的問題,其實是機動車擁堵問題。國家已經有比較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其中規定非機動車應該走非機動車道,同時規定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里,一旦給電動車制定了較低的技術標準,等於把本來在慢車道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大部分都趕上了本已不堪負重的機動車道,其中還絕大部分屬於不合格車輛,只會給城市交通亂上添亂,造成更大交通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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