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無因管理人是否有留置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民法典無因管理人是否有留置權
民法典無因管理人是否有留置權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除企業之間的留置外,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而無因管理中管理人所享有的債權與管理事務並不是同一法律關係,因此無因管理中不能留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條: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但是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