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間已過的繼續履行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合同履行期間已過的繼續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履行期間已過的繼續履行是否有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履行期間已過,如果雙方沒有異議的,視為合同的延續,是有效的。
根據是《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闢謠】
問:合同履行期已過後還可以變更合同嗎?
答: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就會終止,合同就會喪失效力。但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五十七條 【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提醒】
問:合同履行期限已過能否解除合同?
答:合同履行期限已經屆滿,合同就會自動解除,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就會終止,不再具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