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税要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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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税要交嗎?

買二手房需要繳納的税費有很多,包括房產費、中介費等。大家往往會漏掉土地使用税,土地是國家的,房子佔用了土地面積,所以就會有土地使用税。但是大家可能並不瞭解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税需不需要繳納的問題。請大家接着往下讀。

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税要交嗎?

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現行的房產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房產税的特點:

(一)房產税屬於財產税中的個別財產税,其徵税對象只是房屋;

(二)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三)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税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税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税。

房產税納税義務人:

(一)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税;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税。

(二)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税。

(三)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税

(四)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税。

(五)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税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税單位及納税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税。

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及徵税對象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納税義務人:

(一)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

(三)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

(四)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關於土地使用税的概念以及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税交不交納的問題相信大家通過上面有了一定的瞭解。繳納土地使用税佔有土地人應盡的義務,無法逃脱。它與房產税不一樣,所以就算是已經繳納了房產税,也還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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