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和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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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和打官司
打官司要立案費麼?
你上當啦,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13條,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你可以諮詢一下,自己去訴訟,提交證據。你這屬於工傷,到油田所在地的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就可以,提交勞動關係證明、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構成傷殘的,申請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17條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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