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拆遷補償不得

來源:法律科普站 3.87K
未經拆遷補償不得
未經批准不得從事放貸業務

近日,中國銀行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通知,明確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


這一名為《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提出,民間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民間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或變相吸收他人資金用於借貸。


針對未來如何規範開展民間借貸,《通知》也提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經有權部門批設的小額貸款公司等發放貸款或融資性質機構要改進服務,開發面向不同羣體的信貸產品,加大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力度,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有效疏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渠道。


焦點1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