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房屋拆遷補償
宣城市房屋拆遷補償
一、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和麪積1、位置:宣州區雙橋街道沈村鎮太陽、雙塘村境內,具體位置見勘測定界圖;
2、地類、面積:徵收土地面積7.6535公頃,其中農用地7.3452公頃(耕地6.0625公頃),建設用地0.3083公頃。
二、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方式
1、標準: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安徽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21〕24號)。具體標準為,沈村鎮太陽、雙塘村為二類區,農用地:土地補償費每畝14960元,安置補助費每畝20210元;建設用地:土地補償費每畝9350元,安置補助費每畝12021元。
2、數額:土地補償費169.1502萬元,安置補助費314.6704萬元;
3、支付對象和方式:土地補償費的70%和安置補助費的全部支付給被徵地農户個人賬户,土地補償費的30%支付給被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三、青苗和地上附屬物補償標準、支付方式
1、青苗和地上附屬物補償標準
執行《關於調整宣城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被徵收土地上專業性菜地徵地標準、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宣政辦祕〔2021〕270號)。
2、支付方式
青苗和地上附屬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個人賬户。
四、被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政策
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政策執行《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修改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宣政辦〔2021〕6號)規定。
五、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1、實行貨幣化安置;
2、建立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體系;
(1)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對象:經依法批准徵地後,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被徵地時年滿16週歲且與村、組有土地承包關係的農業人口。
(2)被徵地農民個人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
(3)鼓勵被徵地農民保障對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具體參保政策執行《宣城市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實施辦法》(宣政辦〔2021〕11號)規定。
六、其他事項
1、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
2、本次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由宣州區人民政府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