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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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
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企業獲得發展所需資金的最佳途徑。然而,對於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來説傳統的證券市場門檻實在是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高成長性的高科技企業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的要求則相對較低,它在服務對象、上市標準、交易制度等許多方面都不同於主板市場,具體來説它對於企業的股本總額的要求可以少於5000萬港元;開業時間可以少於3年;不設最低盈利要求;最低公眾持股量為總股本的10%等。據統計,2001年中國內地企業香港上市集資180億港元,其中中小型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在內佔了一半以上的份額,超過了內地股市的同期集資額。


隨着我國二板市場的正式啟動,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從證券市場獲得大量的資金支持。目前即將在我國二板市場上市的企業多為從事高新技術產業或市場前景極佳的傳統行業公司,他們大多在其經營領域內擁有先進的、獨創的、完整的知識產權,公司結構合理、主營業務突出、財務指標良好且資金需求急切,回報較為迅速明顯的中小企業。要申請進入二板市場,首先必須具備以下一些基本條件:有形資產800萬元以上,註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發行股東人數至少達到300人,每人至少1000股;不要求有較高的盈利狀況,但應至少具備2年以上的經營記錄,並能充分反映其高增長性;主營業務必須佔其銷售收入的70%以上;主營業務的銷售收入、利潤遞增額要求在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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