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後離婚協議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離婚以後離婚協議書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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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以後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復婚後,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如條件允許)可對該協議進行公證,以確保雙方不會對財產的歸屬發生爭議。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最好對復婚後對方還貸義務以及還貸部分的歸屬也進行約定。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曾有夫妻關係並已按法定程序離婚;

2、離婚後未再婚;

3、自願恢復夫妻關係。

同時,法律還特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復婚登記設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條件。

司法實踐中,如果是協議離婚的夫妻,那麼在離婚的時候是需要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的。那麼,日後男女又復婚了,之前的那份離婚協議書是否還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離婚協議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換句話説,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麼再復婚也算一方個人財產了。當然,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因此,離婚協議在復婚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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