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母親健在遺產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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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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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子如何過户


需要辦理一半繼承,一半買賣或是贈與過户,兒子才可以得到全部產權,由於是夫妻住房,沒有特殊約定,都是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產權,一方過世,需要辦理繼承,先看遺囑,有遺囑依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就要依照繼承法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那一半產權,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兒子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去房管,辦理繼承一半,再由母親把另一半買賣,或是贈與過户給兒子,也可以選取母親一人繼承,有母親一人去辦理繼承過户!

你所謂的第一繼承人不是很明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權利是平等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是大家協商繼承份額

公證需要你父親的死亡證明,已經去世繼承人死亡證明,在世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本,你父母的結婚證,原房產證,所以繼承人要一起到公證處去辦理

如果是過户到你或你母親的的名下,需要在公證時其他繼承人書面聲明放棄繼承。拿到公證書後,再去辦新房產證

建議你先自己到公證處一次,公證一般會先預約,給你一套表格(通常是家庭關係證明、死亡證明之類,要單位或户籍地派出所蓋章的),這些辦好之後,再大家一起去辦公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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