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死亡順序推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6W
繼承人死亡順序推定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第一繼承人順序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另外,經法院確認屬於事實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我國法律還規定,於1950年婚姻法公佈以前的妾,如雙方不願意接觸關係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依照繼承法第14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仍可作為生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同樣,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仍可作為親生子女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收養他人為養孫子女的,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