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殘疾人能結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女孩殘疾人能結婚嗎
女孩殘疾人能結婚
能的;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通常情況下,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殘疾人須有親屬在旁,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3、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才能從事訂婚行為。目前法律上對於訂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準: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即具訂婚能力。若違反此規定而訂立婚約者,此婚約並非無效,只是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因為,不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其婚約須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4、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時,不能強制執行。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婚禮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這是一種身分契約。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5、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6、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