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追尾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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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追尾責任追究制度
醫療糾紛責任追究制度

(一)醫療糾紛責任追究制度是執行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決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尤其是進一步做好防範醫療事故的具體措施。


(二)醫療人員有過錯的醫療糾紛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糾紛。


(三)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活動中,醫務人員雖有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患者造成死亡、殘廢、或組織器官損害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分為嚴重差錯和一般差錯。


(1)嚴重醫療差錯是指由於醫務人員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給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長治療時間。


(2)一般醫療差錯是指醫務人員雖有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患者造成痛苦。


(四)醫療人員有過錯的醫療糾紛、醫療差錯的直接(主要)責任人,是指其行為與患者的不良結果之間有直接的關係,並對不良結果起決定作用的人員。由複雜原因或多環節因素而產生的醫療糾紛、醫療差錯,根據有關人員在造成不良結果過程中所起的作用,確定其所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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