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刑事責任認定書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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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刑事責任認定書申訴
工傷認定書二次手術申請材料有哪些

工傷職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療終結後,因治療需要確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為取出第一次住院時使用的內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本人先到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科辦理備案手續,待治療終結後,用人單位在30日內到工傷科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在申報材料完備的前提下,工傷科於10個工作日內完成費用審核工作,用人單位再到市社會保險中心基金統計科辦理結賬手續。


申報材料:


1、經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科備案的《工傷職工二次住院申請備案表》一份


2、填寫完備並加蓋單位公章的《職工工傷待遇申請表》一份(表樣在社保局網上下載或來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科領取);


3、工傷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工傷職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5、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6、費用清單(包括門診發票清單或者住院發票清單,在醫院繳費窗口打印,具體情況可向醫院諮詢);


7、門診病歷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8、住院病案一份(有住院發票的提供,在醫院複印並加蓋醫院專用公章,使用了鋼板等特殊材料的還要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證或説明書並加蓋醫院專用公章);


9、診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辦理程序:


1、由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來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科領取並填寫《工傷職工二次住院申請備案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持《工傷職工二次住院申請備案表》至定點醫院填寫病史及醫療經過,由定點醫療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見,並加蓋醫院專用公章;


3、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將上述《備案表》送至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科進行備案蓋章,用人單位和市社會保險中心工傷科各持一份以備醫療費報銷時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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