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與實際履行是否可以相互取代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損害賠償與實際履行是否可以相互取代呢
損害賠償與實際履行是否可以相互取代呢
損害賠償與實際履行是兩種不一樣的救濟方式,是不可以取代的。
損害賠償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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