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走法律程序怎麼走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夫妻離婚走法律程序怎麼走的
夫妻離婚法律程序怎麼走的
1、離婚走人民法院程序是這樣走的:首先是想要離婚的一方,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人民法院需要對起訴狀進行查看,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通知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庭審;人民法院需要查明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人民法院發現感情確已破裂,並且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最後婚姻登記機關會給通過審查的夫妻予以離婚登記、發放離婚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