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司合併時債權人享有哪些主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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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公司合併時債權人享有哪些主要權利
針對公司合併時債權人享有哪些主要權利
公司合併時債權人享有的主要權利有:
1、獲得及時通知的權利;
2、要求清償或要求提供擔保的權利;
3、對合並後的公司享有的債權權利;
4、債權的救濟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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