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支護施工圖審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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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支護施工圖審查合同
施工圖審查合同
你好,下面給你提供一份施工圖審查合同作為參考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2015)蘭冶司施審字第422號 委 託 方:

承 接 方:

簽訂日期:2015年 11 月 24 日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蘭州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承擔的平川支行營業辦公用房重建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79號令)。

1.2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2002年建設部令41號)。

1.3 《甘肅省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實施辦法》(甘建設

[2000]48號。

第二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主要內容:

2.1 是否符合基本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2 工程勘察、設計的委託與承接是否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資質、合同、市場行為、註冊執業制度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3 是否符合抗震、消防、節能、環保、人防、衞生、安全生產、無障礙等有關國家、行業、地方的強制性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2.4 建構築物的穩定性、安全性審查,包括地基基礎、結構體系是否安全、可靠。

2.5 是否按照國家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了規劃方案、建築方案及初步設計審批,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進行了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達到規定的深度要求。

2.6 是否損害公眾利益。

2.7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審查內容。

第三條 甲方應向乙方按資料清單內容提供下列材料(見附件一)。

第四條 乙方在甲方送審材料報齊後儘快安排審查並提出審查報告。審查合格的項目,乙方在施工圖審查批准書上註明審查結論並加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和單位公章。凡經審查不合格的項目,乙方應提出修改意見並責成勘察設計單位修改後重新送審。

第五條 審查取費標準,按甘價服務〔2005〕229號文計取(不含需要對功能、標準、規模、結構等內容進行變更後重審的複審費)。本項目施工圖審查費用為3900元(大寫:叁仟玖佰元整)。審查費在乙方交最終審查意見前,甲方付清審查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甲方應對報送的審查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勘察設計單位應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的真實準確性負責,並按審查機構的要求,積極配合審查機構的審查工作。勘察設計單位對經審查機構審查的建築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質量仍負相關法律責任。

6.2 甲方因故發生停建、緩建等情況時,應支付乙方相應的全部審查費。

6.3 乙方責任

乙方應認真履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賦予的審查職責,對審查做出的修改意見和未能盡職而發生重大質量問題負審查責任。

第七條 其 它

7.1 本合同在審查費付清、審查報告批覆後,合同終止

7.2 雙方因故終止合同,應提前五天書面通知乙方,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3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建設主管部門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7.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蘭州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 期: 2015 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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